秦海岩:扫清体制机制障碍让分散式风电赋能地区发展
作者:秦海岩 2019/07/29 浏览:3751 人物

近几年,在国家利好政策的带动下,我国的分散式风电发展明显提速。金风科技河南兰考项目、远景能源江苏江阴项目等一批代表性项目成功开发,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快分散式风电业务布局,有望为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新一轮契机。

 

经过政府部门和业界多年的共同努力,目前,加快发展分散式风电的条件已经具备。政策层面,自2011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等多项文件,不断优化开发的全流程。河南、安徽、江苏等地纷纷公布规划,引导产业有序发展。技术层面,依托持续创新,风轮直径的加大、翼型效率的提升、控制策略的智能化、超高塔筒的应用以及微观选址的精细化等,机组的发电效率和可靠性显著提升,低风速风能资源的开发价值大大提高。

 

就资源量而言,最新评估显示,中东南部风速超过5米/ 秒、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风能资源达到10亿千瓦,目前仅利用了不到11%,可供开发的空间广阔。对比国外,同样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一点。截至2018 年,德国单位国土面积的风电装机容量为166千瓦/ 平方公里,而我国的湖南、湖北、安徽等低风速重点区域的同一指标还不足20千瓦/ 平方公里,潜力有待挖掘。

 

然而,从现状来看,要在我国发展好分散式风电,仍亟需扫清审批流程、电网接入、技术标准等环节存在的障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目前,由于对新生事物认识不足,未能深刻认清发展分散式风电在改善当地环境、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意义,部分地方政府对分散式风电开发的积极性不高,甚至以不合理的理由限制开发,这明显有悖于中央政策精神。各地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分散式风电开发所能释放的巨大经济、社会价值,围绕产业所需,在简化流程、规划制定、提供优惠政策等方面下功夫,为分散式风电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完善管理流程。除了审批过程繁琐,规划修编周期长也严重制约着部分省份的分散式风电发展。对此,地方政府需要按照国家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简化流程的落地细则,积极探索试行项目核准承诺制,使项目核准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政府职能从管项目向做服务转变;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并对同一县域内的项目进行打包核准。此外,各地有必要滚动修编分散式风电发展规划,避免造成过多项目长期积压。

 

三是优化电网接入程序。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办理流程长,并网协调复杂;电网接入点的最小负荷等信息难以获取,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对此,各地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因地制宜出台分散式风电项目电网接入方案。在此基础上,电网企业需要简化分散式风电项目并网申请程序,做好接入电网系统方案的制定和咨询服务。同时,建议政府规划部门与电网公司加强联动,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各电网接入点的最小负荷信息。

 

四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当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分散式风电技术标准体系,尤其是应用于园区、社区、港口等场景时,风电机组必须具有更高的安全性,需要采用特殊的技术标准和认证;电网企业执行一些不合理的标准,并要求项目配套建设开关站、安装SVG 装置等,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投入。因此,政府主管部门、电网企业与科研单位应当加快对分散式风电的研究工作,完善设备、并网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规范,针对其应用环境的特殊性,尽快发布风电机组的技术标准。

 

五是建立更广泛的利益共同体。针对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面临的融资难、征地更难等问题,应当构建多元化的合作模式,通过土地入股、PPP 模式等方式吸引更多投资主体参与其中,并将项目开发与各地旅游开发、特色小镇建设、民生改善工程等相结合,带动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在此过程中,土地仍然是一个关键因素,目前部分省份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接纳程度偏低。为改变这个局面,无论是对类似于工业园区的建设用地,还是集体所有制土地,在符合政府规划的前提下,都应该积极鼓励满足对应的分散式风电发展所需。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分散式风电在我国已经呈现出很好的发展势头,业界应当加快相关探索,革除体制机制弊端,强化技术与管理创新,使分散式风电成为推动地区能源转型和经济结构升级的新引擎。

 

来源:风能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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