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初,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可转债发行终获核准。根据此前方案,公司将在后续6个月内完成28.3亿元规模的可转债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包括平海湾F区200MW海上风电项目在内的4个风电项目的建设,有效支撑公司风电业务持续成长。
投资石城项目,海上风电业务再加速
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将于兴化湾东南部投资36.9亿元建设200MW海上风电项目。
石城项目可研利用小时数为3109h,年均有望贡献净利润1.6亿元,如考虑此前开工的平海湾F区项目,两项目建成后将合计贡献净利润3.2亿元,考虑公司持股比例,合计贡献归母净利润有望超过2亿元。公司于福建省内储备海上风电规模在2GW以上,随着海上风电业务的持续拓展,其将成为公司后续成长的主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