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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完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作者:每日风电 2024/11/19 浏览:87 地方

11月18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完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引导新能源企业合理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海上风力发电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规定,结合我省海上风电建设进程,我们研究拟定了《关于完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意见稿提出:

 

1、《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2年)中规划建设的海上风电场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市场化电量的上网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

 

2、海上风电机组调试运行期间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完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海上风电发电企业:

 

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引导新能源企业合理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海上风力发电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2年)中规划建设的海上风电场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市场化电量的上网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

 

二、海上风电机组调试运行期间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国家相关上网电价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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