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和展能源发布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根据公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风电混塔业务和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未实现收入,导致亏损。
7月15日,辽宁和展能源发布关于重大合同重新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4月17日,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和公司”)作为生产方(卖方)分别与买方昌图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图润航”)、昌图润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图润荣”)就其各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筒设备采购相关事宜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标的物为128套钢混塔筒,合同总金额为62,912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由于买方并网时间推迟,并优化风机机型,导致该合同推迟履行,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合同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合同进展情况的公告》。
日前,买方的机型已优化调整完毕,并对机位点进行了重新选择,所需混塔数量及型号也相应发生变化。同时,由于买方采用目前行业通行业务模式,由其EPC总承包方天津风光无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风光无限”)负责该风电项目的总体设计、采购及工程施工等,即包括混塔在内的所有采购。经昌和公司与昌图润航、昌图润荣及天津风光无限共同协商一致,昌和公司与天津风光无限就昌图润航、昌图润荣各500MW风电项目重新签订《铁岭昌图润航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采购合同》《铁岭昌图润荣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采购合同》,两个合同总标的为100套混塔总成及预应力施工(两个合同各50套),其中混塔总成单价为402万元/套(含税)、预应力施工单价为16万元/套(含税),两个合同总金额为41,800万元(含税);待上述两合同生效后,昌和公司与昌图润航、昌图润荣签订的原《设备采购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