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在全区选取风能资源好、具备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较低的地区组织开展35万千瓦试点项目,其中:银川市5万千瓦、石嘴山市4万千瓦、吴忠市18万千瓦、固原市4万千瓦、中卫市4万千瓦。通过试点项目建设运营,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县区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有效提高,力争每万千瓦试点项目提高对应村集体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结合试点经验,适时开展后续项目布局建设。
确定试点项目。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局、电网企业,按照自治区总体方案确定的试点项目建设目标及布局,参考电网接入消纳能力(附件3),以村企合作机制作为重要评价要素,组织所辖各县(市、区)确定试点项目。试点项目以村为单位,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下村纳入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