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能源局关于逾期在建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有效解决逾期在建项目电网接入和消纳资源配置问题,保障新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赣能新能字〔2022〕169号、赣能新能字〔2023〕6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各设区市发改委会同地市供电公司核查结果,现将逾期在建并发生相应投资的项目延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分散式风电、2021年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20日。其中,2024年4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项目按15%/2小时落实调峰能力,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之间全容量并网项目按20%/2小时落实调峰能力。2019年分散式风电按照企业申请纳入集中式管理。
二、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期限延长至2024年9月20日,全容量并网项目按20%/2小时落实调峰能力。
三、逾期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应于3月15日前向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书面明确一次性全容量并网时间,按照节点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在延期期限内,电网企业继续按程序办理项目并网;在延期期限到期后,电网企业不再有接入和消纳义务。
来源: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