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新能源项目上网电价机制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项目,继续执行2023年上网电价机制。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全容量并网的光伏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65%、7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光伏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55%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50%、7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45%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