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已废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的公告》。《公告》指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无法推进实施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腾出发展空间给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拟申报项目,禁止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
《公告》显示,本次共废止13个新能源项目,共计530.93万千瓦。其中包括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全额自发自用项目、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