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时代新材发布关于与沈阳华创及其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时代新材与大唐平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代位权诉讼案【(2021)鲁0283民初1207号】已结案,与沈阳华创及其子公司其余诉讼案件处在执行阶段中或已结案。
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本公司与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三家子公司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创”)、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风电叶片及弹性支撑产品合同纠纷及票据纠纷事项,分别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等法院提起诉讼,共计涉案金额人民币35,561.30万元(起诉本金)。
本次诉讼判决及执行情况:
(一)被告大唐平度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时代新材支付18,749,843.5元;
(二)被告大唐平度向原告时代新材支付上述款项后,原告时代新材与第三人青岛华创之间、第三人青岛华创与被告大唐平度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三)驳回原告时代新材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