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贵州省能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一是发电装机规模。到2025年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6546万千瓦以上。其中:水电装机2281万千瓦、风电装机108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31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85万千瓦。
二是非电利用规模。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以上,生物天然气产能达到2亿立方米。预计到2025年,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煤约404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1.6%。
规划明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任务:
一是积极拓展光伏发电多元化产业布局。大力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五个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建设,加快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以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开阳县等13个县(市、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
二是稳步推进风电协调发展。大力推进集中式风电开发,鼓励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和风光互补项目建设。
三是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积极推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积极发展生物质天然气。
四是加快发展地热能产业。重点发展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应用,探索中深层地热能多元梯级综合开发利用。
五是大力推进核能开发进度。积极推动核能小堆供热应用示范和继续做好核电(大堆)厂址保护工作。
六是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及智能化升级,提升电网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支撑保障能力及就地消纳能力。
七是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直接利用。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直接应用和开展高比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
八是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乡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以及提升乡村可再生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九是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革命。加快数字新能源发展、加大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加强新能源科技基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