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更好发挥以抽水蓄能为主的水电调节作用;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36%以上。我省“十四五”主要可再生能源品种发展目标如下:
1、光伏
到“十四五”末,力争我省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
2、风电
到“十四五”末,力争我省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
3、生物质
到“十四五”末,力争我省生物质装机达到27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30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装机以垃圾发电为主。
4、水电
到“十四五”末,力争我省水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350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装机以抽水蓄能电站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