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关于招募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2020年4月2日,乐清市企业帮扶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指示下,受理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确认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华仪集团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0年4月3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对华仪集团预重整进行诉前登记,登记号为(2020)浙0382民诉前引调416号。
为化解华仪集团债务危机,推进华仪集团预重整工作,管理人拟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本公告对所有意向战略投资者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性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一、公司概况
华仪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为: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料油、化工产品批发(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根据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清查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31日,华仪集团账面资产总计2,899,965,550.18元,清查后账面资产总计1,123,770,049.35元。
华仪集团核心资产为持有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83%股权,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A股上市公司,证券简称*ST华仪,股票代码600290,主营业务为:输配电业务和风力发电业务。此外,华仪集团持有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0.35%的股权,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电能表、热量表、综合仪表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服务,主要应用于电力计量和节能领域。
二、招募条件
(一)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
(二)战略投资者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联合战略投资者参与华仪集团预重整程序;
(四)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或者合作关系的战略投资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将报名材料一式5份,于2020年8月11日晚24时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58628509@qq.com。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楼7楼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室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翰丹-13868733172;孙万里-13587651555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战略投资者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如为联合投资者,需要分别介绍,并对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予以说明);
(2)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
(3)意向战略投资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上述报名材料应当加盖意向战略投资者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章。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根据设置的招募条件,对意向投资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战略投资者。
(三)后续安排
1.尽职调查
意向战略投资者对华仪集团开展尽职调查,需要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缴纳500万元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意向战略投资者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战略投资者自行承担。
2.提交方案
意向战略投资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资产注入方案、股权调整方案、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等。
3.遴选
管理人将在政府指导下、法院监督下组织遴选工作。
管理人可组织由债权人代表、政府代表、职工代表等有关方组建的评审小组,最终确定战略投资者。
4.签署协议
(1)意向战略投资者开展尽职调查前,应当签署保密协议,并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2)战略投资者最终确定后,将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战略投资者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5.款项安排
原则上,不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战略投资者,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退还其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无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战略投资者最终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前,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将不予返还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
若最终华仪集团未能成功转入重整程序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管理人将退还战略投资者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无息)。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华仪集团预重整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
特此公告
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