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的跌停成了ST锐电走向的拐点。
突如其来的责令暂停收购加公开谴责,令ST锐电(601558.SH)止住了涨停的步伐,4月7日更是直接“一字跌停”,报收于0.8元。
由于从3月16日起,ST锐电的收盘价便已在1元面值下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也就是说留给ST锐电的时间本来就不多。而如果以0.8元为基数计算的话,股价要想回到1元上方,至少还得有5个交易日的上涨才能促成。可以说,4月7日跌停下的ST锐电,触及终止上市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ST锐电对此也心知肚明,4月7日晚间发布的第七次风险提示中,ST锐电称预计估计股价在后续4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14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另外,ST锐电就未按期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事回复称,由于公司表决权委托事项相关各方对于该事项复杂程度预估不足,以及工作效率受当前环境制约影响,因此未能及时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目前,权益变动报告书文稿已初步合成,ST锐电表示财务顾问在聘请过程中,将尽快对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并同时报送上交所,计划于2020年4月9日前披露。
ST锐电进一步表示,没有实际控制人,一直制约着公司的发展,也影响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因此,重工起重、北京天华、萍乡富海作为公司主要股东,一直积极寻找可以给公司带来产业协同效应的合作方,通过产业整合提高华锐风电现有技术及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受托方团队在非核清洁能源和核能以及相关的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投资经验丰富,具备较强项目筛选、项目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体现出其较好的市场开拓能力及资源整合能力。基于此,重工起重、北京天华、萍乡富海最终确定其是可以为公司带来产业协同、为公司带来价值提升的合作方。未来,待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受托方将有权提名5名董事,调整董事会,并以受托22.69%的股份表决权实现对公司的影响和控制。
当然,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如ST锐电未能成功保持在上交所的上市地位,则协议自动解除。受托方表示:即使《表决权委托协议》因公司退市而解除,受托方亦有意愿不以实际控制人的身份继续与公司合作。